我社2006年度再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006年,在社党委的领导下,在全社各部门与工、青、妇组织的积极配合下,在全社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经我社申报,部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推荐,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审,2006年度我社再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全社职工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促进和保证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快乐”的活动。总结经验、凝聚力量、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我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