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再次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为进一步激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的积极性,2007年3月9日,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对2006年度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我社等39个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我社继2005年之后再次获得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006年,社党委带领全社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在全社各部门与工、青、妇组织的积极配合下,我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社党委要求全社职工再接再厉,不断拓展和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更好地促进我社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