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首次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05年,我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在社党委的领导下,在全社各部门的领导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首都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经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协调领导小组推荐评选,经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审,我社荣获2005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荣誉称号。
希望全社职工再接再厉,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