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调整供排水价格
为进一步保护和利用水资源,提高广大群众的节水意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在召开水价听证会的基础上,从4月10开始对供排水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平均水价由1.26元/立方米调整为1.92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52%;平均污水处理费由0.37元/立方米调整为0.5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35%。
同时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已经实行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每户居民月实际用水量楼房户10立方米及以内的、平房户7立方米及以内的,按调整后的分类水价执行;超出此范围则在调整规定水价的基础上加价50%。污水处理价格不纳入计算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加价基数。苏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