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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水利史典(二期工程)》编纂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水史办函〔2016〕2号

水电知识网

2016-05-27

《中国水利史典》各卷编纂机构:

  《中国水利史典(二期工程)》已入选2016年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为做好二期工程编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尽快提交文献底本。基于《中国水利史典》一期工程编纂经验,二期工程要求各分卷编纂机构先向出版社提交底本,由出版社对底本进行排版录入生成电子文本文档(文字录入全部采用繁体新字形),进而将其打印稿交予各分卷进行点校整理。目前,长江卷、黄河卷尚未提交底本,松辽卷、太湖卷、西部卷提交了大部分底本,综合卷、淮河卷、海河卷、珠江卷、运河卷已提交全部底本,为保证二期工程如期完成,请长江、黄河等卷编纂机构尽快提交全部底本,以便尽早完成底本录入工作。另外,各卷对附件中的书目请再次确认,如有改动,应尽快与专家委员会协商。

  二、抓紧开展点校工作。出版社对提交的底本已完成录入工作,近期会将打印稿寄送各有关分卷编纂机构,请尽快组织专家开展点校整理工作。

  1.整理人在打印稿上进行点校、审稿工作。

  2.点校整理工作须严格执行《〈中国水利史典(二期工程)〉点校整理工作细则(2016版)》《〈中国水利史典(二期工程)〉编纂工作流程》(水史办函〔2016〕1号)。

  3.经点校、一审和二审后的稿件,即可交全书专家委员会进行终审。终审工作由各分卷编纂机构直接与专家委员会联系。经专家委员会终审,并退回卷内修改后的稿件,方可交出版社。

  三、按时完成交稿任务。根据二期工程进度安排,请淮河、海河、珠江等卷编纂机构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交稿任务。

  (1)2016年8月底前,须交稿50万字。

  (2)2016年10月底前,须累计交稿100万字。

  (3)2016年12月底前,须累计交稿200万字。

  (4)2017年3月底前,须累计交稿300万字。

  长江卷、黄河卷根据底本交付情况,另行确定交稿时间。
   
  附件:《中国水利史典(二期工程)》拟收录书目

  《中国水利史典》编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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