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中国水利史典>编纂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水史办函[2012]1号
《中国水利史典》各卷编纂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中国水利史典》编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按照陈雷部长要求,切实做好编纂工作,按期完成编纂任务,编委会根据编纂方案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订了《<中国水利史典>编纂工作目标责任书》,由水利部副部长、《中国水利史典》编委会副主任李国英代表编委会与各分卷主编签订。请各卷联络员收到通知后,抓紧向主编汇报,请主编签订责任书(副主编不可代签)。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卷主编留存,一份快递挂号寄回我办存档备案。请各卷主编认真履行编纂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加快推进本卷编纂工作的开展。
《中国水利史典》编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