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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延期

中国证券报

姚轩杰

2012-07-06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了解到,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延期的可能性大。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和财政部沟通相关事宜。这意味着中南传媒(601098)、凤凰传媒(601928)、长江传媒(600757)、中文传媒(600373)、时代出版(600551)、皖新传媒(601801)等出版传媒企业将继续获得一定程度的税负减免。

  《通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主要内容是对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并对部分新华书店执行增值税免税或先征后退政策。具体来讲:中小学学生课本以及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增值税100%先征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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