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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具备蓄水并安全运行条件

新华网

2006-09-07

  新华网宜昌9月6日电(记者马梦莉、江时强)国务院三峡枢纽工程验收组5日对三峡工程蓄水156米作出安全评价,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安全鉴定结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具备2006年9月下旬蓄水并安全运行的条件。

  2006年汛后,三峡工程将进行三期蓄水,坝前水位将达156米。受国务院枢纽工程验收组委托,7月26日至8月15日,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三峡三期工程蓄水验收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鉴定,为国务院验收组在三峡工程蓄水156米之前,对其蓄水条件的验收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与依据。

  此后,由40多名水利、水电行业专家组成的安全鉴定专家组,分为工程防洪、地质、水工、船闸、施工、监测、金属结构等专业组开展工作,通过现场察看、查阅文件并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座谈,对三峡工程156米水位蓄水方案、近坝库岸稳定性、水库诱发地震以及右岸大坝高程185米以下坝体及基础的土建、安全监测和金属结构工程质量等项目的安全性提出了鉴定意见。

  9月5日,国务院三峡枢纽工程验收组宣布,三峡三期蓄水156米水位条件具备,各项目验收合格,同时也对此前作出的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鉴定,形成正式验收报告,并签字认可。

  安全鉴定报告综合结论认为,三峡工程枢纽工程具备2006年9月下旬蓄水(156米水位)并安全运行的条件,可根据初期蓄水运行情况,在船闸完建工程验收后,逐步抬高库水位至正常蓄水位17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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