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句名言蕴涵深刻的哲理,揭示了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2006年4月13日上午,我社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安全员进行了一次灭火训练。首先,由保卫干部黄大勇同志讲了掌握灭火技能的重要性,讲了干粉灭火器的作用、性能和使用方法。随后,16名同志亲手进行了灭火器喷射的操作。操作完成后大家纷纷谈了感受:奔流电子音像出版社安全员柯尊斌同志谈了不久前邻居家发生电线起火,他用家里备用的灭火器,及时帮助邻居将火扑灭,避免了火灾的发生。单身宿舍安全员宋晓同志是第一次操作使用灭火器,她说,自己又多了一项本领。美术工作室主任曲大鹏同志带领本部门职工参加了训练,发挥了精神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但要认真执行日常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还要具备应急能力。由40周岁以下男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是我社消防工作的生力军,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是每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具备的本领。(社办 黄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