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获中央国家机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2005年3月4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第十三次妇女工作会议暨中央国家机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我社被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王小英代表我社出席了会议。
为了配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表彰先进,弘扬新时代精神,进一步调动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女干部、女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妇女的创造力,中央国家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决定,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表彰了30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