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利利用外资已达50多亿美元
本站11月30日讯 11月30日,记者从在郑州召开的水利利用外资研讨会上了解到,截至2004年底我国水利行业累计利用外资已达50多亿美元。大规模的外资利用,扩大了水利投资来源,加快了水利建设进度,有力地支持了水管理政策法规建设、水利科学技术发展和水管理体制改革等水利重点任务。
我国水利行业利用外资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初仅限于单一的接受国外无偿援助,目前,已经发展到大规模地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贷赠款和外商直接投资等多种利用形式。据初步统计,截止2004年底水利行业累计利用外资达50多亿美元,我国水利利用外资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其中,“十五”期间全国水利行业利用外资总额(不含外商直接投资)为18.68亿美元,包括世行贷款项目5个,亚行贷款项目4个,日本政府贷款项目6个,国外赠款项目25个。我国利用外资先后兴建和建设了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长江干堤加固项目、太湖防洪项目、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山西万家寨引黄工程等一大批水利重点项目,目前仍有一批利用外资的水利项目正在建设或申请过程之中。
水利利用外资的领域也由过去防洪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等建设项目扩展到水资源管理、防洪减灾、水土保持、农村水利、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各个方面,乃至开展了新水法、黄河法等立法方面的国际合作。在利用外资的重点上也更加突出,已经引入到水利发展改革等宏观领域。如,根据水利部党组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围绕水资源统一管理、流域管理、政策法规、水权水市场等工作重点开展的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合作;按照“防洪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的观念,结合大江大河治理和水利信息化建设开展的防洪减灾方面的合作;以生态建设和节水灌溉为重点开展的水土保持与农村水利建设方面的合作;以人才培训为重点开展的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等。
水利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水利利用外资在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缺口的同时,也成了水利引进国外先进理念、高效管理和先进技术与装备的有效载体,促进了我国水利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目前我国水利行业推行的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即是率先在外资项目中得到了实践、总结并逐步建立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