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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正书: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城乡可持续发展

中国水利报

2002-05-15

  同志们:
  近年来,在十五届五中全会“改革水的管理体制”精神指引下,各级水利部门以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为目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水利部决定召开这次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落实部党组新时期治水思路,总结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验,研究下一阶段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思路,推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首先我代表水利部对各地水利系统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中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谈三个问题。
  一、 落实中央治水方针,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认识
  (一) 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是水利改革的必然趋势和发展方向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符合水的自然属性和中央治水方针,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了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1、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是水资源自然属性的客观要求
  水资源具有循环可再生性、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应用上的不可替代性、经济上的利害两重性等特点,而循环可再生性是水区别于其他资源的基本自然属性,水资源始终处在降水—径流—蒸发的自然水文循环之中,这就要求人类对水资源的利用形成一个水源—供水—用水—排水—处理回用的系统循环。也就是说,水的自然属性要求必须把水资源作为这样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而不能按城市与农村、地表水与地下水进行人为的分割管理。
  建国初期,受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认识水平的限制,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实行的是分级分部门管理的体制,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水利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水和城区地下水管理;地质部门负责全国地下水勘探与管理;参与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还有航运、农业、卫生等部门。改革开放以来,水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对水资源必须进行符合自然规律的高水平管理,水资源城乡分割、地表地下水分割的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城市地区表现最为突出。
  1988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水法》中明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协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和“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构成了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法律框架。
  2、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基本进程和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数量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作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经济中心、物流中心、文化中心和信息中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0年,我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36.2%,预计到2015年,城市化率将达到50%。
  城市化地区自产水资源量少,经济规模大,人口密集,取水集中,污染集中,因此防洪保证率要求高,缺水的社会影响大,水污染防治任务重。相当部分城市由于水源不足,水环境恶化,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传统的城乡分割水资源管理体制,造成水源地不管供水,供水的不管排水,排水的不管回用,没有一个统一、权威、协调、高效的职能部门真正对城市水问题负责,难以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也不好解决水权配置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问题。只有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体制,才能在更大的区域或流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城市水问题,统一配置水权和监督计划用水、定额管理,通过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迫切要求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水利部“三定”规定按照“一事一部”和“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 “水利部统一管理全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城乡水资源的原则。
  3、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是资源管理方式转变的必然趋势
  江总书记在1999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就指出:“积极推进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性的资源管理新体制,以加强对全国资源的规划、管理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更无例外。因此在2002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江总书记进一步强调“通过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水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外经验表明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联合国组织近年一再强调城市水资源是世界水资源问题中的重点,管理是城市水资源问题的核心。巴黎对水事务的统一管理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模式之一,得到联合国的肯定和推荐。英国、法国、荷兰等主要发达国家都实行了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体制。
  因此,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不是谁归谁管的问题,更不是哪个部门吃掉哪个部门的问题,而是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和发展方向,国外的长期实践和国内的近期实践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成立水务局以后,也可以对口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像上海市水务局,同时接受水利部和建设部两家的行业指导,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4、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是贯彻中央治水方针的实际行动
  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决议指出:“水利建设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洪抗旱并举,下大力气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为21世纪初水利工作指明了方向。决议还针对水管理体制提出具体要求:“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
  水利部党组在党中央、国务院治水方针指导下,按照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适时提出了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新时期治水思路,高度重视城市水问题,明确提出做好城市水利工作是实现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是贯彻中央治水方针的实际行动,是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成功实践,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二)推进与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
  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是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是水行政管理职能的重大改革,从指导思想、工作领域、工作方式、队伍建设,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行为、服务手段、管理办法和管理观念都要相应进行调整和转变。
  1、思想认识从农村水利向城市水利、城乡一体化水利转变
  保证城市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与水环境安全,是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水利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的具体体现。各级水利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符合水的自然属性与客观规律,适应水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战略要求的现代水管理体制,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是不同部门管水职能的简单合并与转移,也不仅仅是把自来水厂、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划归水利系统,而是管理方式的转变和管理体制的创新。
  做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工作,需要对城乡水资源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城市防洪建设与城市建设相协调。实行城乡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地下水回灌统一调度管理。要确保基本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城市用水要做到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当地水,后过境水,多渠道保障城市供水。还要下大力做好节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2、工作领域从传统的工程水利向创新发展的资源水利转变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全面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的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洪涝灾害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环境恶化等水资源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单纯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水利工程的传统工程水利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必须在搞好水资源的治理、开发、利用的同时,特别重视水资源的配置、节约、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管理职能和服务范围的转变,更重要的是治水思路和水利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行为、服务手段、管理办法和经营管理理念的调整和转变。
  3、工作方式从封闭型、单一型向开放型、系统型转变
  从水利工作到水务工作,必须实现工作方式的根本转变:从分割型、单一型向开放型、综合型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中的作用,加强水务行业管理;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转变,发挥统一、综合、协调、监督的作用,围绕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制定政策法规,加强行业监管;从数量型、扩张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保证水量的供需平衡,保证水质达到需求标准,保证水环境与生态达到要求。
  4、人才结构从工程技术向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转变
  水务管理是对辖区内城乡防洪、水资源、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农田水利、水土保持乃至农村水电等所有涉水事务进行统一管理的全新的管理体制,对水务系统人才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扩展专业与知识结构等方式建设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水务队伍,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中实践以上转变,就必须在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几个方面实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
  二、 积极探索,深入研究,总结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
  在提高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认识的前提下,水利部积极引导推动,各地水利系统勇于实践探索,全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我国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最早是从深圳开始的,深圳市从城市发展的实践和连续发生的旱涝灾害中,认识到水资源分割管理的弊端和水务统一管理的重要性,借鉴香港地区水务管理的经验,于1993年7月组建了水务局,对城乡涉水水务进行统一管理,收到了明显成效。1998年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后,水利部对深圳、陕西等地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总结,发表了《为什么要以水务局管理城市水资源》等一系列调研报告,组织专家为上海市政府完成了《关于上海市水务局机构设置与运行机制的咨询报告》,积极倡导并推动了以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为重点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各地结合实际,学习深圳等地的成功经验,自发地开始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水利部有关司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适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并于 2000年1月在大连召开了部分城市水资源管理座谈会。
  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实践中普遍认识到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是水资源自然属性的客观要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是深化水利改革的需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各级水利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宣传,积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和社会支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推进;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实现形式,在推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中创造出了很多好的经验,使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二)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
  截止2002年3月31日,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9个单位成立水务局或由水利系统实施水务统一管理(名称未改成水务局)。 其中成立水务局744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单元总数的31%,其中正省级1个,上海市;副省级4个,分别为深圳市、武汉市、哈尔滨市和大连市;地级86个,县级653个;还有由水利系统实施水务统一管理的单位265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单元总数的11%,分别为地级1个,县级264个。仅在2002年1—3月,各地就批准成立水务局111个,其中地级27个,县级84个。
  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黑龙江省、上海市已经实现辖区内城乡水务统一管理;陕西省、河北省和山东省完成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县市占县市总数的50%以上;安徽省以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迅速,仅2001年10月至2002年2月,全省就有包括省会合肥市在内的34个市、县成立水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水务管理体制重大突破,乌鲁木齐市水务局4月16日正式挂牌。随着县级机构改革的开展,还将有一大批市、县成立水务局或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
  (三)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
  目前,全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克服了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和一事一部的机构设置原则,也有利于公众参与水管理。2000年5月上海市水务局成立时我就去过上海,短短两年时间,水务局已经显示出了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过去水资源分割管理,在咸潮期需要调水时,是由建设部门提出要求,报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与主管水利的副市长协调,再安排水利局与太湖流域管理局联系,一般要7—10天,而水务局成立后,只需报主管市长后即与太湖局联系,1—2天就可以完成协调工作,看到这些成绩感到非常高兴。
  二是水务部门统筹调度地表水与地下水,优化配置城区、郊区以及区外水资源,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提高了城市防洪和供水保证率,改善了城市生态质量。包头市水务局在黄河水质超标、供水紧张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三水”联调,减少黄河取水量,加大水库和地下水的取水量,使供水水质明显改善,保证了百万人口饮用水的水量和水质。大连市统一调度城乡水资源,提高了城市供水保证率。
  三是水务局在辖区范围内合理利用并逐步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黑龙江省针对呼兰河、穆棱河等流域水田过于集中,影响城镇及农村用水的状况,制定了全省水田战略调整规划,将水田发展布局向水源丰富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转移,以减轻中部地区水资源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是有利于城市水生态系统建设和水环境改善。城乡水资源、地表地下水资源统一管理后,水务局优先解决规划区地下水超采引起的生态问题,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城区水环境普遍得到改善,水生态系统建设还提高了城市品位,拉动了地产升值,有利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现代化。同时,城市防洪工程与市政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发挥了综合效益。包头市过去由于地表地下水分割管理,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形成了对地下水的竞争性开发,掠夺式使用,承压水位累计下降43米,水务局成立后,发挥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对全市336眼自备水源井进行登记并换发取水许可证,下达用水计划,并封停无证取水井40眼,减少地下水开采量100万立方米。
  五是有利于建设统一的水务市场和强化水务资产运营,实现水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上海水务局成立后,组建了水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推进水务工程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分离,培育和规范水务工程建设和水务设施运营两个市场,2001年成立了上海水务集团,通过社会投资项目招商,组建中外合资自来水企业,解决了水务投资渠道问题。黑龙江省大胆采用BOT形式,在海林、北安等县市建设城镇供水项目,既保证了城市供水,政府又不增加财政负担。
  在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后,各地在深化改革,建立水务良性运行机制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深圳、上海、呼和浩特等水务局在盘活水务存量资产,建立多元化的水务投融资体制;建立水务集团,深化水务企业改革等方面都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取得了重要突破,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改革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管理体制方面,还有一些水务局没有真正实现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或一体化管理的程度有待提高,与城建系统、环保系统的分工协作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系统内政企、政事不分的问题较为普遍;在运行机制方面,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资渠道尚未形成,水务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滞后;在政策法规方面,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在队伍建设上,水务系统的思想观念、人员结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这些问题是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新旧体制交替中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很难完全避免的,这些问题都将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得到解决,使新体制更加完善。
  当前,我们既要清醒地看到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应运而生的客观必然性,又要看到新体制运行中的优越性,同时还要正视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以利把握发展大局,增强改革信心,深入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新途径,使新体制的作用更加充分地显示出来。
  三、 深化改革,提高水平,继续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城乡可持续发展
  就全国范围来看,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大力推进。已经完成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改革的地区,只是为我们做好水务工作、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开了个好头,水务局有利于发挥水务统一管理的优势,水资源管理、防洪、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等项工作只能比原来做的更好。总体上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辖区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水务管理体制,探索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和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水务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适应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和世贸规则要求的水务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素质水务队伍。
  在《水法》修改中已明确“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为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进一步加大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适时出台水利部关于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项目安排和投资上应给实现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地区必要的支持,通过支持调水工程、水源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支持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建立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宣传,总结交流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创造有利于改革与发展的舆论氛围;加强对国内外水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调研,开展有关的专项研究。
  各地水利系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下一阶段水务管理改革工作。
  (一) 加强学习,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是从我国城乡一体化迅速发展、城市水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出发,贯彻中央关于改革水管理体制的要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制度创新,是一件看准了的事情,各地的经验也表明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是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保障,各级水利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宣传,注重实效;试点先行,积极推进。各地要学习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展较快地区的经验,随着全国改革开放形势的不断发展,也要注意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的新精神,全面推进和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当前各地正在进行地、县一级的机构改革,各级水利部门要抓住地县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借鉴黑龙江、上海、内蒙古、安徽等水务改革进展较快地区的经验,加快推动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牵扯到方方面面,各级水利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和公众的支持,也要适时出台相关改革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对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规范和政策指导。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处理好牌子与内容、形式与实质的关系,不以水务局更名多少为目标,注重水务统一管理的内涵和实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真正建立起来。二是要处理好水务统一管理体制与水务企业的关系,要澄清水务局等于水利局加自来水公司的模糊认识,在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建立伊始,就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建立起与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的行业管理关系。
  各级水利部门在安排各项水利经费时,要按照汪部长在2002年水利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调水、水源工程建设上,从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给予水务改革必要的支持。在项目安排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地区的项目,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深化改革,完善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水务管理必须实行政企分离,建立高效率的政府管制机制和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正确处理水务局与水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在水务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经济条件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政府管理方式的新要求,建立新型的水务管理体制。强化水务局作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职能,同步推进作为政府行政职能延伸的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性、科研性、开发性的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推向市场。
  (三)依法行政,逐步建立地方性水务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建立发挥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优势的水务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清理已有与水务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是下一阶段水务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会议前,全国人大农委杨振怀副主任听取了水资源司关于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并带队赴上海、江苏、浙江进行了以城市水务管理体制为重点的《水法》修改调研,我们将争取在《水法》修改中增加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
  已经成立水务局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优势,严格执行现有的《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采用核减、吊销取水许可证等行政手段,从源头上加强城市用水的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城市建成区的地下水开采量;建立河湖闸坝放水调控制度,保证城市河湖环境用水;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自备水源,对原有的自备水源要提高水资源费征收额度,逐步核减取水许可量直至完全取消。
  已经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地区,要针对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结合当地实际,清理与水务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水管理办法,按照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发挥水务管理优势、强化水务行业管理的地方性水务管理办法。
  (四)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水务良性运行机制
  目标是逐步建立水价形成合理化、项目投资多元化、企业运行市场化、行业监督法制化的良性运行机制。
  1、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改革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城市水价改革步伐。一是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在2005年前所有城市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及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二是针对不同城市特点,实行季节性水价;三是合理确定回用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的比价关系,建立鼓励使用回用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的价格机制。同时,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全国所有城市在2003年底前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把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各地应该高度重视供水水价改革工作,尽快出台供水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和水价调整方案。
  2、建立多元化的水务投融资机制
  已成立的水务局作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继续用好既有投资渠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中用于供、排水系统的管网改造维修费、城市新、改、扩建供排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部分,统一提出经费概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协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安排。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供水、污水处理单纯由政府办,背不起也搞不好,必须走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按照国家计委《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精神,要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民间资本和海外资本流入城市水务行业,重点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向城市水源工程和净水厂、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推广上海市、深圳、呼和浩特等水务局的成功经验,组建城市水务资产经营公司,多渠道、多元化解决水务投资问题。
  3、 建立水务现代企业制度
  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企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在“十五”期间完成企业改制的各项工作,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水务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水务部门也要建立责权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健全国有资产补偿和保值增值运行机制。
  (五)加强基础工作,及时启动地区水资源综合规划
  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地区,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范围内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状况及分布特征,供水水源,水利工程概况,重点是水厂、供水管网、排水系统,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普查,对供水、排水、水处理等相关水务企业和主要用水户进行深入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着手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在对水务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水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工程措施进行全面规划,明确不同水平年水务发展目标和相应投资,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
  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4月初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各地要根据会议精神,尽快启动这项工作,通过开展规划,查清资源状况,合理预测用水需求,科学确定水资源配置方案,制定水管理对策和保障措施,合理安排工程布局,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配置、合理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水务管理、经营与技术队伍
  在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时代,做好水务工作关键在人,在于一支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水务干部职工队伍。各地要切实加强水务队伍建设,学习、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水务工作科技含量,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在职培训,努力提高水务队伍整体素质。原来从事农村水利工作的同志,要主动学习城市水利和经营管理知识,原来从事城市供排水工作的同志,也要努力学习水利知识。水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总揽全局,境界高一点,视野宽一点,在干部使用和人才引进上摈弃部门之见,搞五湖四海,既要提拔使用原来水利系统的干部,也要注重使用原来城建等其他系统过来的干部,共同做好水务管理工作。
  当前水务工作的人才和知识结构不适应水务统一管理的新形势,各级水利系统要对水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给予高度重视,江苏、安徽、广西等省区都组织过水务干部培训班、研讨班,效果是好的。各地可以组织省一级的水务管理研讨班和水务知识培训班,水利部也在积极筹备,争取年内组织一期基层水务干部培训班。
  (七)团结、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务工作
  水务工作服务范围广,涉及城乡管理的方方面面,要做好水务工作,必须按照“一龙管水,团结治水”的要求,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取得他们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共同做好水务工作。供排水工程及管网等水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管网施工改造更离不开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和建设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密切相关,必须协调好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关系。希望水务系统继续与城建、环保、国土资源和林业等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做好水务工作和水务管理体制良性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志们,水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还是一件新生事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后,水务部门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希望各级水利系统高度重视水务工作,把它作为管理体制创新和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在工作中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以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效支持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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