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为进一步激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的积极性,2006年2月21日,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对2005年度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34个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我社继获得“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十连冠”称号后,首次获得 “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05年,在社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全社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起步之年,社党委希望全社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再接再厉,为我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等各项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