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河湖大典》松辽分支编纂工作会议会场

松辽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朱振家在会议上讲话

《中国河湖大典》常务副主编、专家组组长郑连第到会指导
本站讯 通报编纂进展,落实编纂方案,讨论条目总表。2006年1月19日~20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在哈尔滨市召开《中国河湖大典》松辽分支编纂工作会议,《中国河湖大典》松辽分支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松辽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朱振家主持会议并对松辽分支的编纂实施方案和下步工作计划进行了安排。《中国河湖大典》常务副主编、专家组组长郑连第通报了各分支编纂工作进展情况,对《中国河湖大典》编纂规则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强调和说明。
根据《中国河湖大典》编委会的编纂工作进度安排,松辽分支先期成立了编纂委员会和专家组,委主任党连文出任编委会主任,编委会办公室由松辽委及流域四省区、大连市水利(务)厅(局)负责编纂工作的领导担任。分支的编纂工作实行流域和省区共同编纂的工作方式进行,并初步完成了条目总表的收选工作。此次会议重点对松辽分支所有列选523条的条目编号、条题名称、字数级别、河湖类别、插图数量及撰稿人等基本信息进行了统一,与会代表还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松辽分支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和条目总表的编制以及经费渠道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形成的纪要明确要求松辽分支的各承编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切实加强对分支编纂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选择事业心强、高素质的人员承担编纂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并给予物力、财力的支持,及时解决和克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全体编纂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确保编纂工作的顺利实施。
经会议讨论,确定《中国河湖大典》松辽分支编纂工作在2006年2月完成松辽分支列选条目的修改、完善及确认工作,上报《中国河湖大典》编纂委员会审定;2006年3月落实各入选条目相应的撰稿人员,并对撰稿人进行培训,正式开展大典的编写工作;2006年10月完成大典初稿,11月由各省区组织专家完成初稿审查, 12月各省区完成大典初稿修改稿,形成复审稿报松辽分支编委会办公室,由编委会组织复审,由各省区按复审意见进行修改;2007年2月完成大典的复审修改稿,形成送审稿上报《中国河湖大典》编委会进行终审。
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水利厅和大连市水务局的编纂人员参加会议。(纪红)